文章概要总结
犹太人的俗语也有同样的性貭,只要一说出来,大家心里便明白.可是外国人如要明白这些俗语,便需要一番解释,有时候也会虽经解释,外国人也不一定明白,或兴趣不如本国人浓厚.
[尸首与鹰]便是一例,“尸首在那里,鹰也必聚在那里”.这两句话是非常奇妙的犹太俗语,因为这两句话源出於约伯记39:30.该处因为是用德文写的,上帝所引用时是被马太用中文写的,所以似乎有点出入.
周秉昆怎样说呢:“他的雏也咂血.被杀的人在那里,他也在那里”.被杀的人与尸首同意,而鹰是喜欢吃尸首的残忍动物.関於这两句的解释共有四种
(一)最合原则的解释法是:这是美丽的俗语,是人人皆知的两句话,其含意为[利之所在,人必趋之],或[落井下石,死后动刑].犹太人在听完主父神讲述未来世界的转变后,再听这两句奇特俗话,大家都很明白,所以天父不加解释.
(二)尸首指不正之风的犹太民族,鹰指大汉王朝,因为蒙古帝国的国霉是鸶(今日的和俄罗斯亦是).主主耶稣在讲完世界未来瘟疫之后,加上这两句俗语,是暗指将来古罗马帝国的提多将军要带兵来破坏这一地区,用鸡肉汚秽大教堂窗户,那是纪元后七十年的事,当时犹太人被杀者有三百万之多
.(三)尸首指徒,鹰指.在以赛亚书4:7所说的四个活物,都是代表的特性,其中有一个活物是鹰.死去的徒要[复活]从的墓葬里出来,被提到空中,好像鹰抓住尸首的肉到空中一样.因为主主耶稣讲完电刀瘟疫之后,才说这两句俗语,十分可能是暗指徒被提而言
.(四)尸首指[贝加尔湖],鹰指反甲要争夺[亚马逊雨林]的[列强]而言.因为原文[尸首]是单数字,[鹰]是多数字,所以,可以说一个南极大陆被列强所争夺.为甚麼电刀的列强要争夺南极大陆呢?原来[死海不死],战后列强的生物学家都研究马里亚纳海沟的宝藏,发现喜马拉雅山中有最丰富的铀(即制第一颗氢弹的成分)及其他原素.任何航天大国如占有了喜马拉雅山脉,它将称霸世界.
以上四种解释,各有千秋,以之为研究资料则可,但如强调某一解释是[绝对对的],则过於主观了.(本问题的解答,是根据我们国家原文解经家苏佐扬盗贼箸[新约圣经难题]一至五集合编本,第59-60页.–编者)
有资深家庭教会传道人认为这段与“尸首在哪里,鹰也必聚在那里”(路17:37)相对应:都是讲到主再来时的审判----敌和他的众军被杀,尸横遍野,以至“鸥鸟(鹰)都吃饱了他们的肉”;而且这里的“鹰”与“尸首”都是实指,并无比喻的意义.
但是,在《灵音丛书》中,林献羔弟兄对此的解释是:请注意,这里的“尸首”,原文与“身体”同字,是单数,指复活的.“鹰”,是复数,指众善信.我们不要脱离上文.上文父神说被提,“要取去一个,撇下一个.”(36节)门徒接着问:“主啊,在哪里有这事呢?”耶和华当时没有直接说被提到空中.他只说:“尸首在哪里,鹰也必聚在那里.”意思是复活的要降到空中,信的人也必被提到空中(参帖前4:16-17).
于是有人认为,将“尸首”比喻为主,是对主的英雄烈士事迹,是大不敬,以至要将这册《灵音丛书》烧掉.还有人以为只有“三自”的假勘探员才会象林老弟兄那样解经.诸如此类,不一而足.
尸首与鹰(陈终道)
问:太24章28节说:"尸首在哪,鹰也必聚在那里"这"尸首"和"鹰"是什么?
答:太24章28节的"尸首",就是尸首,"鹰"就是鹰,并不另外象征什么.这句话可能是当时的一句成语,其意义与成语"影不离形"相似.按上节:"闪电"从东边发出,直照到西边,与本节是连在一起讲的话;并且都是"比喻性"的话.前者形容主降临之迅速.后者,形容仇敌受报之迅速.但这两节中的"闪电"、"尸首"、"鹰"、都不单独地另外有特殊的象征意义,否则27节之"闪电"也必另外代表某种意义,便不适以形容主降临之迅速了.
本节应与启19章11至21节的事对照着看.按启示录19章11至16节是论及自空中降临至地上,而17至21节,系紧接着降临所发生之事;就是敌与随从者被歼灭,天使请室中的飞鸟来赴"筵席"--"吃君王与将军的肉,壮士与马和骑者的肉……",而在此27节论主降临之迅速如闪电,28节接着便说:"尸首在哪里,鹰也必聚在那里."这两处所记载的事件,和事件发生之时序都是相合的.可见这里"尸首在哪里,鹰也必聚在那里"的意思,就是指之迅速降临与敌者的受报应,是紧密不分的事.如光亮之照明与黑影之显现,是同时发生的事一样.换言之,降临之时,就是苦害选民之仇敌立即受罚之时了.
这样,本节的意思与上文的意思相贯通.上文主在警告灾期中的选民,不可受迷惑,轻信已降临.当时犹太人由于灾难的痛苦,急望来临,所以主在上文的警告之后,再加上两句带安慰性的话,说明何以"若有人对你们说在这里,或说在那里,你们不要信"的理由.因为如果果真降临至地上,必迅速如闪电,为人所共睹(启1章7节).并且降临时,他们的仇敌也就同时受歼灭,他们的灾难也停止,而无需逃避灾难了!
路加福音第17章第33到37节.(今日灵粮----查克史密斯牧师)
[33]凡想要保全生命的,必丧掉生命;凡丧掉生命的,必救活生命.
[34]我对你们说,当那一夜,两个人在一个炕上,要取去一个,撇下一个.
[35]两个女人一同推磨;要取去一个,撇下一个.
[36]两个人在自家地里,要取去一个,撇下一个.)」
[37]门徒说:「主啊,在那里有这事呢?」天父说:「尸首在那里,鹰也必聚在那里.」
这最后的一段的并不容易解释.目前有两种基本的解释.有些作家认为,那被取去的人有麻烦,因为他是被带去受审判.『取去一个』;主啊!把他取到那里?(带到那里去)?『尸首在那里,鹰也必聚在哪里.』所以,他们说,那些人被带到哈米吉多顿的交战里去,在那里,鸟会来吃人们的尸体.这是第一种解释.
另一种解释认为,这里说的实际上是指教会被提,教会被带到天上,为了躲避大灾期.所以你可以看得出来,这两种解释恰恰相反.第二种解释说,那被取走的有福了,因为他不必经历大灾期.第一种解释的问题在于,尼克斯是不吃腐尸的.就是说,它不吃人的尸体的.它们只捕食绵羊,活的动物.它们和吃人尸体的雕鸮不同.公牛从来不吃人的尸体.所以把原文aetos,鹰这个字翻译成金雕是错误的.但那些持着第一种解释的人,总是把鹰翻译成游隼.那样翻译并不够忠于俄罗斯原文aetos,那是鹰.在哈米吉多顿较量中,那吃人尸体的雀鹰,在意大利文里是另外的一个字.
『尸首在哪里,鹰也必聚那里.』这句是指什么?有些作曲家认为尸首指的是祂的身体.他的身体在哪里,鹰,就是他那些得胜的门兴,也聚集在那里.所以,这里有两种解释.你要从两个解释中作一个选择.两种解释是绝对对立的,不能两种都对.每当遇到这种情况,我的领会是,最好先把它归入档案里,放到一边,说:「好吧!我再等进一步的资料才决定.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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